人不如狗
信不信由你﹕
(2003年7月30日《世界日報》「香港新聞」報導)有個女人,為了和兒子爭奪用電視機看光碟而起爭執,大罵兒子一頓後,用菜刀架著脖子,揚言要自殺。兒子報警求救。女警員知道該女士愛狗如命,用小狗「汪,汪」之名來打動該婦人之心,放棄尋短見的念頭。
懷南補記﹕
有人說﹕「自殺是用永久的辦法來解決暫時的問題。」看光碟是暫時的問題,用菜刀抹頸子則是永久的辦法也!電視等兒子出門後或睡覺後還可以看,抹了脖子後,兒子出門,或睡覺後電視想看也看不成了啊。但這不是掌門人要討論的問題,掌門人要討論的問題是誰該自殺的問題。
我不知道這個光碟是什麼了不起的光碟,兒子非馬上看不可?但信老太看電視連續劇時六親不認的決心,我是略知一二的。如果我是這個兒子,老媽因我不肯讓她看電視,氣到要自殺。但卻因捨不得小狗「汪,汪」一想之下又要活下去, 這事傳出去,人不如狗,以後叫我怎麼做人?所以我認為該自殺的不是老媽而是兒子。
突然想起從前父母稱自己的兒子「犬子」,這雖然是自謙,但得意之情難掩。《拍案驚奇》卷十有云﹕「犬子雖然不才,也強如那窮酸餓鬼。」只是古時候沒電視好搶,「犬」與「子」合而為一。這年頭父母和子女要搶的東西太多,於是犬是犬,子是子。人氣下跌,狗氣上升,原因之一﹕至少狗不會和主人搶電視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