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與林奕含

信大「瞎」點鴛鴦譜之八

2017 年6月25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6月28 日上網

         瓊瑤和李敖﹐金庸是掌門人這代三個最名利雙收的作家。林奕含是台灣自殺身亡年輕作家。瓊瑤和林奕含這兩位作家年齡雖然相差半世紀以上﹐但她們的名字前陣子都上了台灣的媒體。評論別人私事有點八卦﹐時間也有點晚﹐但她們的遭遇﹐卻凸現出掌門人向來關心的幾個社會議題﹐想利用這個機會來提醒大家的注意﹕

         第一﹐「女作家」這三個字有嚴重的歧視意味﹐但奇怪的是我從沒有見過或聽過有「女作家」出來抗議。 更奇怪的是居然還有什麼「女作家協會」的組織。作家就是作家﹐為什麼要標榜是女的﹖閣下什麼時候聽過「男作家」這樣的名稱﹖「才女」這個名稱可以接受﹐因為有「才子」可對比﹐這和強調「女」作家不同。作家應該是中性﹐如果強調「女」﹐表示什麼﹖表示女性「居然」也可以成為作家﹖這是明捧暗貶。更不像話的台灣媒體常常用「美女作家」來形容一位會寫文章的女人﹐這次自殺的林奕含﹐媒體幾乎全是用「美女作家」來報導她的不幸﹐這不但有性別歧視還有容貌歧視。簡直是頭腦不清。

         其次﹐我對「作家」這個稱謂被濫用也非常「感冒」。攝影大師 Ansel Adams曾經說過﹕「你給人一支簫﹐他不會是個音樂家﹔但你給人一個照像機﹐這人就馬上成為攝影家了。」同樣的道理﹐你只要給人一支筆﹐ 這個人會寫幾篇文章﹐這個人就變成「作家」了。我曾經開玩笑說﹕「女作家越漂亮﹐男作家人越難看﹐書越暢銷。難怪信懷南的書不暢銷。」這是「信」口開「合」的老言無忌﹐但我認為「女作家」、「美女作家」之類的頭銜是歧視﹐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情竇初開的女生愛上男老師﹐讀者仰慕作家(女讀者對男作家是仰慕﹔男讀者對女作家就是追蹤狂(stalker)﹔部下對上司日久生情(這是我對克林頓最反感的地方﹐敢做又不敢當真是差勁)﹔甚至被綁架的對綁架她的人產生情感(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都是常見的現象。我個人對這些感情的持久性非常懷疑﹐因為這些感情的產生和基礎是建立在無知的好奇和權力的濫用(the abuse of power)﹐贏得感情是勝之不武﹐既不精彩也不道德。

         林小姐的輕生是否和那位補習班的有婦之夫短暫的感情有關我不知道﹐補習老師用什麼方法得到林小姐的感情我也不知道﹐補習老師在法律上恐怕不會有什麼刑責﹐但不犯法的事並不等於可以做。我的建議是在立法上把濫用權利的範圍擴大﹐ 濫權貪財固是犯罪﹐濫權貪色是同罪。

         瓊瑤當年以「窗外」一書成名﹐李敖寫了篇「沒有窗哪有窗外」來評判她。「窗外」也是小女生愛上老師的故事﹐後來瓊瑤嫁給年齡比她大11 歲的平鑫濤﹐他們的結合來之不易﹐迄今已經 38 年了。最近因平先生患失憶症後又中風﹐瓊瑤不忍心見平受苦﹐主張安樂死。平先生前妻的三個子女反對﹐要「瓊瑤阿姨」把他們的父親還給他們。」

         其實這整件事如果平先生思想前衛一點﹐在身體健康﹐心智清楚的時候把遇到類似情況時該如何處理﹐由誰處理交待清楚﹐不幸來臨時﹐事情就不會搞得如此複雜。當然﹐瓊瑤家務事搞到像她的小說的情節一樣和她是繼室的身份有關。在美國同樣的情形﹐配偶好像是第一個有決定權的。平先生的子女如果真的說過﹕「請瓊瑤阿姨把父親還給我們」這樣的話﹐38 年的婚姻換來這麼一句﹐那叫瓊瑤情何以堪﹖

         我向來認為人能健健康康活到 70 歲就已經夠本了﹐以後的年歲都是紅利。我是贊成安樂死的﹐平先生如果只是失智而並非植物人﹐那當然不需要考慮是否讓其安樂死的問題。但如果平先生的子女認為他們的父親還可能清醒過來﹐認為好死不如爛活﹐既然平先生沒有授權也沒有交待﹐那我雖不理解但也尊重他們的決定。

         我們那代的四大公子﹐論文采風流﹐沈君山排名第一。70 年代美國留學生保釣運動時沈君是親台的改革派大將﹐後來官場情場文壇杏壇都春風得意﹐和江澤民﹐馬英九都有促膝長談的交情。多年前中風成為植物人﹐迄今似乎還拖在那裡。每個人﹐尤其是曾經意氣風發過的人都希望退場的背影要優雅﹐我何嘗不也希望如此﹐但這事由不得你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