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也曾年輕過的歲月

洛城書簡之四﹕勞改

2026 年2月15 日

Dear XX

         你的信我一直沒回﹐倒不是太懶﹐是我離開洛杉磯到鄉下去「勞改」了一個星期。這次下放勞改說來話長﹐現在聽我細細道來。

         話說有那麼一天﹐聽說鄉下需要人手幫忙﹐本人「寓公」做久了﹐「華盛頓」只出不進也不是辦法﹐於是決定自動申請下放。朋友知道後都說﹕「你老兄別開玩笑﹐這玩意不是咱們炎黃子孫幹的活。」我說﹕「怕什麼﹖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別人能幹的我都能幹。」眾哥們見我士氣如此之壯﹐也只有搖頭作肅然起敬狀而已。

         早上七點鐘﹐同房徐兄把我送到報到處﹐然後看到他開著我那部 1959 年的福特老爺車揚長而去﹐心裡開始有點發毛。點名了﹐在我前面的一個都每到。12 點上車﹐一路北上﹐在車上先是睡個回籠覺﹐然後開始欣賞美國 101 號公路旁的沿途風光。窗外陽光明亮﹐除了對美國地廣人稀覺得很稀奇外﹐也沒什麼風景可看。

         六個鐘頭後到達位於舊金山南邊的 Salinas﹐我被分配到 21 號營房﹐一夕無話。第二天早晨五點不到就被一陣破鑼聲吵醒﹐迷迷糊糊洗完臉﹐月亮仍高高掛在天上。由於此地離舊金山不遠﹐緯度頗高﹐所以清晨奇冷﹐風刮得呼呼亂響﹐ 大夥兒縮著脖子跳著腳排隊等進飯廳。放眼四顧﹐各色各樣稀奇古怪的人都有﹔黑大個子最多﹐老中好像只有我一個。本人以國家代表姿態出現﹐身穿向徐兄借來的野戰夾克一件﹐頭戴鴨舌帽﹐一條黃色卡其褲﹐架勢有點像來真格的﹐但看到週圍的都是是些巨無霸﹐氣就洩了一半。

         早飯吃得不壞﹐大鐵板上煎蛋煎火腿滋滋響﹐場面驚人。餵飽後農家的卡車也到了﹔車上有人舉著牌子在叫需要幹啥活的﹐我反正也聽不太懂﹐跟著人上車﹐車停後才知道是上了一部採草莓的車子。說良心話﹐當年在台灣﹐草莓不多﹐長在啥地方﹐根本不知道。在印象中﹐草莓好像是浪漫小說《茵夢湖》描寫的場景﹕蔭深深的樹林﹐背陽的山坡。。。現在發現根本不是那回事﹔一望無際的田野﹐一排排的草莓﹐彎下背﹐蹬下來開始採吧﹗北加州上午的陽光﹐倒不是那麼毒﹐雲淡風輕﹐碧空如洗﹐但為了一塊錢一籃子的草莓折腰﹐真吃它不消。更泄氣的是我以為已經裝滿一籃﹐驗收時﹐收貨員兩手提著籃子一晃動﹐一籃的草莓就變成了三分之二籃了﹐再回去填滿籃子。放工後回到「集中營」﹐全身酸痛無比﹐箇中滋味﹐就用不著再深刻描述了。

         第二天第三天還是採草莓﹐第四天自以為聰明﹐選不同的活幹﹐被拉夫拉去砍野草。乖乖龍底隆﹐哪那是草﹖簡直是樹嘛﹗黑面漢子手起刀落﹐小樹應聲而斷。黃面書生兩手捧刀﹐N 刀一根﹐這玩意幹了一天更加強了本人歸去來兮﹐重返紅塵的決心﹔因為炎黃子孫的功力﹐和那些只會翻漫畫書﹐一吃兩大盤﹐上床呼呼大睡的黑面漢子一比﹐自嘆不如。敗了。「曉之走脫」﹐田園派不幹啦﹗

         歸去來兮的早上﹐照樣五點鐘起床﹐吃完早飯後下田採草莓。那天晨霧奇大﹐我慢慢的摘﹐腰酸了﹐站起來活動活動﹐順便欣賞一下美國的田野風光。綠色的草莓田﹐一直伸展到遠方。太陽還沒出來﹐天邊一片墨色﹐田野見白露橫生﹐遠處另有一夥人散落在那裡埋頭苦幹。摘完幾籃草莓﹐去和監工講﹕「俺不幹了。」監工問﹕「為啥﹖」我說﹕「賺不到錢。」監工問﹕「你每天採幾籃﹖」我具實以報。 他說﹕「你成績還不壞嘛」猛加慰留。這樣又被忽悠再幹了幾籃﹐去意更堅﹐再去找監工。我說﹕「監工大人﹐俺真的不想幹了。」監工見我去意已定﹐於是帶我回野戰總部﹐發了遣散費﹐本人深深地呼吸了幾口美國的新鮮空氣﹐猛吃幾顆免費的特大草莓﹐最後一頓午餐吃完﹐行李一提﹐拍拍肚子上路。路邊一站﹐電影上學來的大拇指一伸﹐但電影的性感比不上現實的骨感﹐沒人停車﹐我只好慢慢走進城去找灰狗車站。異國野鎮﹐小店稀落﹐黃沙撲面﹐一圈圈的枯乾野草隨風而起﹐走在沒人的街上﹐頗有點電影《日正當中》的味道。

         車到洛城﹐已是華燈初上的時候﹐生平第一次下田勞改﹐經驗難得﹐不得不記之。


懷南後記﹕

         1977 年年底﹐我們搬到舊金山灣區後﹐離Salinas 兩個鐘頭的車程﹐ 經過或專訪該城的機會不只一次﹐我對美國的風土人情的常識也非昔日吳下阿蒙。 2001 年我出版《旁觀者的旅程》﹐第三篇文章就是這段經歷的加長版。改名叫《獨留紅莓向黃昏》﹐是改套杜甫的詩句。寫到在決意要去勞改前﹐我補加了這麼一段文字﹕

         『 原來信懷南從小不喜歡看文藝小說﹐但很喜歡看名作改編的電影﹐對 Salinas 出生﹐ 1962 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約翰。史丹貝克 (John Steinbeck) 小說改編的電影像《人鼠之間 (Of Mice and Men)》﹐憤怒的葡萄 ( The Grapes of Wrath)》﹐《天倫夢覺 (The East of Eden)》﹐《製罐街 (Cannery Row)》我都很熟悉﹐尤其是對《憤怒的葡萄》裡描述的一家三口的貧農﹐開著一輛破車﹐從奧克拉荷馬為了追求較好的生活往加州長途跋涉的描述﹐讓我對美國早期小人物的犧牲奮鬥和刻苦意志﹐非常感動。再加上採草莓豈不是像愛情小說《茵夢湖 (Immensee》裡描述的那樣﹕背陽的山坡下﹐鮮紅欲滴的草莓任你俯首去採﹖風輕輕的吹過﹐抬頭天上﹐白雲飄飄﹐那種田園風光非常嚮往。現在回想起來﹐我年輕時候實在是個不可救藥的浪漫主義者和不合時宜的理想主義者。這種人在現在有一個比較簡單的名稱﹐那就是傻客 (Sucker)。 』

         在《獨留紅莓向黃昏》文章結尾時﹐我也加了這麼三點「BGYJ 寶貴意見」﹕

         『這次知青下放勞改﹐時間雖然只有一星期﹐「華盛頓」也沒撈到﹐但學到三個終身受用不盡的功課。

         其一﹐什麼樣的料做什麼樣的事﹐碰對了得心應手﹐事半功倍﹐碰不對﹐出處碰壁﹐事倍功半﹐這就是現代市場學所謂的「尼基 (niche)。」

         其二﹐ 娶老婆和嫁老公就像一路下去﹐只能採一顆最大的草莓。採了就不能換﹐也不能回頭重來。有的時候見到一顆大的﹐猶豫不決﹐以為前面有更大的﹐結果見到的一顆比一顆小﹐路到盡頭﹐兩手空空﹐或採個小的湊數。有的時候﹐我們見到一顆大的﹐立刻就摘下﹐後來看到的草莓則是一顆比一顆大﹔可望而不可及﹐後悔晚矣﹐奈何﹗這就是現代管理中的決策原則﹐取捨分析﹐和風險評估的學問。

         第三﹐ 洋人所謂﹕「我曾經富過﹐我也曾經窮過﹐富比較好 (I have been rich and I have been poor﹐ Rich is better.」』

         2023 年我出版英文自傳 《In My Life》﹐這篇文章翻譯成英文 《Left Alone Strawberries to Sunsets》收集在第二部份 In My Heart 裡面。在最後﹐我補了一段非常傳奇的故事做結尾。我是這樣寫的﹕

         『In 2015﹔ 50 years after my strawberry picking adventure ended, my wife and I joined our old friends on a South America tour. Among the people we met in the same tour group, there was an old American couple who liked us very much because we let the husband have our share of wines at dinners. They told me they owned farmlands in Salinas and now retired. I told them my 1965 Salinas story. At the tour end when we said goodbyes to each other, the wife turned to me and said: "Bob, I'm so glad you've made it." I was moved by her gesture, and thought about what she said often since. I thought about the burly with black faced men I saw 50 years ago. I didn't bother ask their names, and didn't bother to know them. I wonder where are they now? 50 years later if I've “'made it” as the lady said, I've made to be survived in those 50 years. I was lucky﹗』

         最後再補一句﹕在最近幾年﹐我和我的牧師朋友有三次開車長途旅遊的機會﹐我把我們旅遊的視頻用 《Travels with Richard:.... 》加目的地的名稱上載到 YouTube。John Steinbeck 有 一本書叫《Travels with Charley: In Search of America》。我事先和 Richard 打過招呼﹕我說﹕「對不起﹐ Charley 是條狗﹐ Richard 是牧師。Steinbeck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我可啥都不是。抱歉。」

         至於那位開車送我去 勞改的徐兄﹐在我勞改期間﹐開著我那部 1959 年的福特去迪斯耐樂園逍遙遊。回程時紅燈亮了﹐他繼續開﹐路遙才知到沒啥馬力﹐車子報廢﹐他賠了我大概是 250 塊大洋﹐不記得了。後來他去了東部﹐很多年後在報上看到他成了保釣大將。剛來美國的那幾年﹐我遇到不少和我年齡相近台灣來的﹔有的是留學生﹐和我一樣先打工﹐賺點錢再各奔前程﹐有的是跳船的沒有身份﹐有的混在餐館找個洋女人假結婚想拿綠卡。大家萍水相逢﹐分開後也再也沒有聯絡﹐談不上「問姓驚初見﹐稱名憶舊容」的詩情畫意。離散的蒲公茵被 Gone with the Wind 吹散後飛絮(冠毛)幾乎不會掉在同樣的地方是必然﹐彼此祝福﹐各自安好。希望大家都還能保持(自然)呼吸到今天。



redeemer
I Made 有機會在巴西尼約熱內盧看到現代世界七大奇觀之一的救世主耶穌(Christ the Redeemer) 山頂的巨像。有些遊客還兩手平伸有樣學樣的來這麼一張。實在是有點在鬧笑話。


iguazu
這張相片是在巴西那邊照的。很多人說 Iguazu 瀑布在阿根廷那邊看更壯觀﹐我的結論是﹕要入鏡﹐要坐船直達瀑布下觀賞﹐巴西這邊比較方便。


machu picchu
2015 也就是 10 年前﹐我還可以爬上 Machu Picchu。現在不行了。也許是年齡﹐也許是癌症的原因﹐知道答案是什麼不重要﹐知道並相信 “I Made〞極大部分是靠運氣就行了。不過我頭髮白得比較晚﹐十年前我 salt and pepper, pepper 遠多於salt﹐十年後的今天﹐幾乎全是salt, 沒什麼 pepper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