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一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家庭﹐成長過程中﹐受三本書的影響最大﹕第一本是1950 年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數學家獎羅素 (Bertrand Russell) 的短篇集《為什麼我不是一個基督徒 (Why I Am Not A Christian》﹐第二本是殷海光的《思想於方法》﹐第三本是李敖的成名作《傳統下的獨白》。
我父母作風開明﹐年輕時就離鄉背井到外地去闖的人。我是在標準的「老子不管兒子」﹐「兒子不甩老子」的自由環境中長大。初二因一篇文章被記留校查看﹐老子被告知後沒講一句責備話。從小我就服膺《伏爾泰(Voltaire)的朋友們》書中對伏爾泰對言論自由態度﹕「你的話我雖然一句也不同意﹐但我仍然誓死為你維護講這句話的權利。」這也註定了我的一生千山獨行﹐終究是個「醉臥不知白日暮﹐有時空望孤雲高」的「門神」- 開門在裡面﹐關門在外面的人物。
出國的時候﹐這三本書陪伴我漂洋過海﹐後來又陪伴我從美國西部到中西部再回到西部。
那年我向一個品學兼優又很漂亮﹐高中畢業就從香港來美國讀大學的上海小姐求婚時﹐她跟我說﹕「我是個基督徒」我聽得懂她的意思是告訴我﹕「我的信仰不會因為你而有任何改變」。我當時從沒有一個「基督徒」的朋友﹐對「基督徒」究竟是什麼意思﹐也只停留在對羅素那本書的一知半解﹐覺得太太是基督徒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於是毫不遲疑地回答說﹕「好呀﹐我不會影響妳的。」於是她放棄了繼續讀博士學位﹐我開始了我「君子一諾﹐此生必踐」的心路歷程。那是54 年前﹐我 30 歲。
這 53 年來﹐我見過太多的基督徒﹐聽過太多的講道﹐參加過太多的家庭聚會和查經班﹐來往的朋友中 100% 是在教會裡認識的。 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從他們的言語行為中﹐我學到三件事﹕ 從那些言中有物﹐態度誠懇的人中﹐我學到智慧。從那些胡說八道﹐不知所云的人中﹐我學到忍耐。從那些從不發言﹐只聽不說的人中﹐我學到謙虛。
我 70 歲後交了一個談得來的好朋友﹐我們結伴長途開車同行。他是一個牧師﹐有次我跟他說﹕「其實出乎很多人的意外﹐I am a very religious man」﹐他想都沒想就回答說﹕“Bob, You're not a religious man, you're a spiritual man”。我終於遇到一個懂得並能分辨 religious man 和spiritual man 有區別而能夠接受我的基督徒。
再回首﹐恍然如夢﹐再回首﹐我心依舊。What a strange long trip it's been﹗ 此記。 懷南 7/10/2024
我不止一次地提醒我的基督徒朋友﹕「別老是把別人的信仰當迷信﹐而把自己的迷信當信仰。」我這話﹐當然不是單單對基督徒說的﹐也是對天下所有狂熱的宗教信仰者說的。 但一般說起來﹐基督教是個比較「強勢」的宗教﹐舊約《摩西十律(戒)》的第一條就開章明義說﹕《不可有別的神﹕除了耶和華。你不可 有別的神》。因此基督徒相信他們信的是唯一的真理﹐是可貴的信心﹐別人信的﹐都不是真理﹐是可笑的迷信。
但什麼是「信」﹖什麼是「迷信」﹖兩者有區別嗎﹖如果有﹐區別究竟在哪裡﹖
首先﹐讓我給「信」下個定義﹔這裡所謂的「信」是英文裡所謂的“faith”。對 faith 講得最好的是《聖經新約希伯來書》第 11 章 第一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這兩句中文翻譯得並不太好﹐它用了一個並不常見的名詞﹕「實底」﹐這個字來自希臘文﹐希臘文 is a Greek to me (pun intended)﹐所以就不抄了。如果我們看英文翻譯﹕"Now faith is the assurance of things hoped for, the conviction of things not seen." 講得更白一點就是﹕「對自己希望的事認為它一定會發生﹐對從來沒見過的事也堅信它會出現。」
那「迷信」又是什麼樣的信呢﹖如果我們把「迷信」兩個字中的迷字當形容詞看﹐「迷信」指的是一種強烈的「不理性(irrational) 的信仰」﹐如果把迷信兩個字合起來當名詞看﹐「迷信」的英文是 ﹕"superstition"。而迷信的基礎是基於沒有科學根據的信仰﹐不合邏輯的推論﹐相信超越自然律的力量﹐借由對神靈﹐占星﹐卜卦﹐風水﹐命相﹐鬼神的主觀解釋提供的心裡安慰﹐但也可能導致恐懼和不理性的行為。
換句話說﹐「迷信」在某種角度上看﹐也是「對自己希望的事認為它一定會發生﹐對從來沒見過的事也堅信它會出現」毫不懷疑的信心和信念。因此基督徒強調的"faith" 和一般愚夫愚婦相信的 "superstition" 很可能變得迷糊不清。
看到這裡﹐讀者中自認是基督徒的朋友會生氣﹔他們會認為我打著《聖經》反 《聖經》﹐居然敢把《希伯來書》「信心之章」的 “faith”來和“superstition”類比。而非基督徒﹐尤其是無神論者會特別興奮﹔他們認為不管是「信」或是「迷信」﹐都是不理智的思維。而理智的思維是建築在知識﹐經驗﹐邏輯﹐證據﹐更重要的是具有「能複製性 (replicable/repeatable)」的一貫性。基督教的「信」和愚夫愚婦的「迷信」都是和理智的思維背道而馳的。
其實﹐生氣的人不必生氣﹐興奮的人也不必興奮﹐先搞清信懷南的「我思故我信」是怎麼一回事後再認定我們是不是「一國」的。
我們看到一張椅子﹐知識告訴我們椅子的功能是給人坐的﹐邏輯告訴我們四隻 腳的和三隻腳的椅子﹐比兩隻腳和一隻腳的椅子要靠得住些。我們看過不同的人曾經坐過那張椅子﹐我們自己也試坐過那張椅子﹐所以經驗告訴我們這張椅子是可以被不同的人重覆使用的。但問題是﹕我們一生中遇到的所有的事﹐都是這樣簡單﹖憑知識﹐憑邏輯﹐憑經驗﹐憑理性分析﹐和證據就能迎刃而解的嗎﹖當然不是。容我提醒有這種想法的人﹕我們一生中會遇到的問題絕非全是「形而下 (Empirical Sciences)」的問題﹐很多時候﹐尤其是最重要的問題是屬於「形而上 (Metaphysics) 」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到了一定的年齡﹐人生經歷過一定的經歷後﹐思想仍然局限於認為知識﹐邏輯﹐經驗﹐證據是人生唯一的一把萬能鑰匙﹐不能體會「對自己希望的事認為它一定會發生﹐對從來沒見過的事也堅信它會出現。」的深意﹐不好意思﹐容我托大﹐我只能引用《莊子》的話﹕「井魚不可以語海﹐夏蟲不可以言冰」來標示我們不是生活在同 一頁上的兩個人。對一個30 歲前看羅素﹐殷海光﹐李敖﹐ 30 歲後熟悉馬斯洛 (Abraham Maslow) 的 《需求階段論 (Hierarchy of Needs)》的人來說﹐我上面的話不是隨便說的。結論﹕信神的原因其實並不像羅素說是因為我們的恐懼感和罪惡感那樣簡單﹐對人格提昇和追求靈性的成長也是我們想在宗教信仰上找答案的誘因。追求到「迷」時﹐他們會堅信他們信的是能打開所有門的萬能鑰匙。
兜了一圈﹐該回答「信」和「迷信」最重要的區別在哪的問題了﹕所以「信 (faith) 」和「迷信 (superstition)」最重要的區別不是在定義而是在態度和行為。為了方便說明﹐我用一個最常見考驗信心的例子來說明我的看法。那就是當我們生重病面對生死存亡的緊要關頭時﹐我們的態度和行為來區分什麼是「信」什麼是「迷信」。
「信」和「迷信」的人﹐他們仰賴的主是神或上帝﹐而這個神可能是基督教的耶和華﹐佛教的釋迦摩尼﹐玉皇大帝﹐觀音菩薩﹐伊斯蘭教的阿拉﹐以及各擁山頭專管某事的土地公﹐財神爺﹐關二爺﹐送子觀音﹐媽祖等等。 極大多數求神者的心態都像是上網購物下訂單一樣﹕我先列出我要的清單﹔(把我的癌症治好﹐天堂雖是我想去的﹐但我現在還不想去。然後就等貨來)。同樣在《希伯來書》中也提到耶穌在受難前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求神救他。所以我從來不覺得一個人在生死攸關的時候求神憐憫是什麼丟臉的事。但這種「下訂單式」的「求」和「信」﹐忘掉了一個做基督徒最重要的基本要求﹕「順從神意」。
我個人對基督徒喜歡用遇到困難的時候﹐尤其是得了癌症時求神醫治得到痊癒(其實癌症只能控制不能 100% 痊癒) 後﹐大張旗鼓為上帝的大能作見證頗不以為然。我每次聽到這種見證就想問﹕
如果你開口閉口就感謝神救你﹐那為什麼不問神為什麼要一開始就讓你得癌症呢﹖如果上帝沒醫你﹐難道你就不信神﹖難道你信心的基礎全是建立在有求必應的份上﹖
同樣的癌症﹐為什麼上帝只救你不救別人﹖你比別人信得誠些﹖久些﹖禱告迫切些﹖地位不同些﹖為什麼明明是個案卻把它當成通案來講﹖來宣揚﹖
如果信神就能夠得到醫治﹐那人人都變成基督徒不就萬事大吉﹖天下還有非基督徒﹖在我聽到的見證中﹐我從沒聽到任何人感謝現代醫療科技和醫生。
「信」與「迷信」的區別除了態度外﹐更重要的是行為。無知的人往往受風俗﹐傳統﹐教條的影響而變成「迷信」;譬如說打破鏡子﹐看到黑貓﹐在梯子下走過﹐遇到 13 號 都是不吉利的。同時﹐譬如說相信在門上掛個馬蹄鐵﹐牆上掛面鏡子﹐講究風水 等等都能帶來好運。這些行為﹐對我來說純屬無稽之談﹐全是「迷信」。
在另一方面﹐我也看到過一些受過高等西方教育的基督徒﹐他們也可能自認為是好基督徒﹐但他們的行為﹐在信心的表現上﹐在我看起來和愚夫愚婦的迷信有過之而無不及。我看過受過高等教育的基督徒在小孩生病時不看醫生﹐禱告求神的時候認為絕食禱告的效果比吃飽了肚子禱告﹐上帝比較會聽。這是什麼話﹖把神看成像我們一樣的凡人吃「苦肉計」這套﹖如果禁食禱告比不禁食禱告有效﹐那等餓得連禱告的氣力都沒有的時候再禱告豈不是更能打動上帝的心﹖這些行為不是「信」﹐是自以為信的「迷信」。
何況這個世界上每天有那麼多人遭遇死亡﹐絕症﹐病痛﹐失業﹐失望 的難關﹐個人的遭遇其實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信神本來就是人神之間非常親密而屬於私人的關係﹐如果在少數最接近的朋友中分享自己遇到困難而求神幫助的心路歷程﹐這是非常珍貴的友誼互動﹐如果太高調﹐把個人沒什麼與人不同的遭遇當職業性來傳講﹐雖說是榮耀神﹐不如說榮耀自己﹐因為神救了你沒有救所有的人。我真希望有一天我能聽到有基督徒或是傳道人分享神並沒有醫治他﹐但他也坦然順從神的旨意的見證。這﹐才是「信(faith)」。
因此﹐我的結論是﹕「信」通常指的是對某些事或某個人有強烈信念或信任,這種強烈的信任和信念並不一定需要通過知識﹐經驗﹐和證據的檢驗。在宗教背景下,「信」(faith)﹐則是對教義的服從﹐對更高權力或神聖形而上的信仰。廣義來說﹐這種非理性的信仰﹐如果在態度和行為上出現太離譜的現象﹔以至於對自己和對別人造成傷害﹐則和世人所謂的「迷信 (superstition)」沒有區別。最後﹐用一個寓言故事來結束我的看法﹕
一個基督徒掉到水裡去了﹐他心裡並不害怕﹐因為他深信他信的神會救他。後來一條船經過要救他﹐他不要﹐說神會救他。他淹死後進了天堂遇到上帝﹐他責怪神﹕「神阿﹐我一生一世那麼相信您﹐為什麼您對我見死不救呢﹖」神回答說﹕「那你告訴我那條船是誰差遣它去的呢﹖」
懂得「信」的人﹐懂得「信」 不是相信上帝會為你做你要的﹐而是相信神會做對的 (Faith is not the belief that God will do what you want. It is the belief that God will do what is right." 懂得這個區別就懂得「信」和「迷信」是有區別的。